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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在国家“双百行动”“科改行动”专项评估中再创佳绩

发布时间 :2024-06-28 点击浏览: 127 次

6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双百企业”“科改企业”2023年度专项评估结果,山东省15家“双百企业”和13家“科改企业”获评标杆、优秀等次,居全国前列。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获评标杆“双百企业”;浪潮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兖矿鲁南化工有限公司获评标杆“科改企业”。

山东省国资委高度重视“双百行动”“科改行动”,聚焦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制定综合改革方案,定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制定支持鼓励企业加大改革力度的政策文件,开展差异化授权放权,更大限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沟通协调、情况通报、检查督导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抓好改革方案落实。通过媒体宣传、经验交流、推进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成效、推广经验。

下一步,山东省国资委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国资委部署要求,全面深化企业改革创新,做精做深做优“双百行动”“科改行动”,打造更多改革创新的“头雁”与“尖兵”,带动全省国有企业在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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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企混改研究院公众号

文章来源:山东省国资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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