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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今年国企改革,为何政府工作报告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少了一句话?

发布时间 :2023-03-31 点击浏览: 460 次

新华社日前发布的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全文中报道李克强总理介绍今年工作重点时,在涉及国企改革部分,原文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

混改研究院查询到,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新闻公告中,也对2023年重点经济工作进行了部署,在涉及国企改革部分,原文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混改研究院通过对比发现,两段话都是关于2023年的国企改革,而且前面部分只字不差,只是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少了一句话: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那么,“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今年不作为工作重点了吗?

混改研究院认为,应当仍是工作重点,少了这句话或许是以下两个原因:

一、篇幅限制

《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全面,篇幅较长,难以面面俱到、详细展开。而且,在报道今年工作重点时,新华社原文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今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前面报告的经济社会发展多领域、各方面工作,今后还需不懈努力,下面简述几项重点”。

因此,“简述”就未必要阐述全面了。

二、或是“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原因,未必对三种分类的国企今年都统一要求“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2015年12月,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提出“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指导意见》还提出分类施策,即: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

其后,“商业类”被进一步划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前者主要指处于充分竞争中的商业类国企,后者主要指处于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领域的商业类国企。

2021年4月28日,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改革,既是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的重要基础和举措,也是当前深化国企改革的逻辑起点

既然分类改革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逻辑起点”,那么在实施分类改革时,就要结合企业具体功能与实际情况“分类施策”

改研究院认为,或因此缘由,在今年的政府工作重点中,未必对三类国企都提出“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的统一要求。而且在实践中,一些商业二类或公益类国企,也未必都能确实做到“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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