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动态

信息动态

第四类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出台有何影响?

发布时间 :2019-02-15 点击浏览: 2209 次

2019年正月初八,中基协官网发布了首批资产配置类管理人名单。

私募第四类来了,中基协发布2019年第一批三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名单。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玉皇山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横琴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前2家为原管理人类型变更,第3为新申请管理人。

从尽调宝数据上看,获批机构自身的规模并不大,但是私募管理人所属集团的管理规模是比较大的。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注册资本70亿人民币,出资人为中央汇金公司和财政部,其中,中央汇金公司出资55亿元,财政部出资15亿元。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内首家公司名称里明确带有“金融控股”字样的控股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行业投资。

浙江玉皇山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简介:

敦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和资管)成立于 2011 年3月2日,是一家中国本土成长起来的、致力于国内外资本市场投资的全球宏观私募基金。

目前,敦和资管是中国本土为数不多的投资领域涉及债券、货币、股票、大宗商品及其衍生品等跨类别资产的私募基金。公司现有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30亿元人民币。

金晟硕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晟资产成立于2011年, 是最早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私募机构之一,目前国内管理规模最大的私募股权F0F和直投管理机构之一,该集团旗下已经登记的6家管理人资产管理规模合计接近300亿。

Q1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是什么?

这是第四类私募基金管理人。众所周知,自2017年协会加强专业化经营之后,私募基金管理人分为三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每类分别有不同的业务类型,各自发行投资方向不同的私募基金产品。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出现,预示着此前这三种类型管理人“三分天下”的格局正式被打破。

所谓资产配置,是指以资产类别的历史表现与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为基础,决定不同资产类别在投资组合中所占的比重,通常是将资产在低风险、低收益与高风险、高收益之间进行分配,来平滑整个组合的收益风险。

Q2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采用什么样的投资方式?

协会表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应当主要采取基金中基金(FOF)的投资方式,80%以上的已投基金资产应当投资于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资产配置基金投资于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或标的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规模的20%。和公募FOF类似,资产配置导向产品的形态就是FOF,强调资产的多类化和收益曲线的平滑,而不仅仅是绝对收益。

业内认为,第四类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诞生,将给12万亿的私募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意味着私募行业将正式走进资产配置的新时代。私募FOF领域将迎来重大变革,通过资产配置实现更好的投资效益,未来具备坚实投研基础和品牌效应的FOF机构会迎来较快的发展。

Q3 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与证券类、股权类私募基金的要求有哪些区别?

第四类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出台的影响:

新的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有几方面要求:一是要求实控人旗下机构至少有一家是协会普通会员,或者要求登记3年以上、年均规模不低于5亿的观察会员。二是在产品备案方面,要求单只产品的初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存续期不少于两年且封闭运作,投资方式主要是FOF,80%以上资金投私募、公募等产品,要求投资单一产品不超过20%等。三是实控人秉持长期投资理念,在完成登记后继续持股不少于三年。四是高管要求不少于两名且有三年以上资产配置经历、或者五年以上境内外资产管理经验,且要求是全职。此外,还有控制杠杆,严格托管、信息披露等要求,涉及防范利益冲突、维护持有人利益,单一投资者的基金要求等内容。

私募排排网研究部总监陈伙铸表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门槛相比私募证券和私募股权基金等基金管理人的要求更高,主要考虑是提高管理人的专业性,防止目前市场鱼龙混杂的局面出现,形成良好的多层级私募市场。同时,有利于真正做好资产配置,让专业人员做专业的事,更加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成为投资者真正优质选择品种,提高我国金融企业的竞争力。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覃丹表示,新增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类型,对行业而言是重大利好,同时预计会引发鲶鱼效应,有望成为私募基金行业发展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首先,私募基金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对于综合实力相对较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来说,严格的证券类、股权类等分类登记管理有利于规范运作的同时,无形中也对其形成一种掣肘,发行的产品只能专营证券类或股权类,投资范围相对狭窄甚至单一,无法将资产配置到不同的领域,不利于分散风险。私募资产配置类型管理人理论上可以覆盖全市场的投资品种,将资产配置到不同领域,投资范围可以跨股权、证券及其他资产领域,因而能够更好地平滑风险收益曲线,更加丰富投资组合和产品线。

其次,随着私募基金行业纳入分类监管,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水平和合规运作水平也日益分化。协会对于私募资产配置类管理人的要求明显比其他类更严格,只有综合实力更强、合规运作水平更高的机构才有机会发行专营产品,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一展身手。这会加速行业竞争和优胜劣汰,从长远来看,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发展。

截至2018年7月底,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4093家,已备案私募基金为74777只,管理基金规模达12.79万亿元。其中,已登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为8865家,备案产品为36280只,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合计14461家,备案产品合计超过3万只;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767家,备案产品约为6000只。从规模上看,其他私募投资基金占比约为六分之一,与私募证券基金相差3000亿元左右。

从管理人规模看,截至7月底,管理基金规模在100亿元及以上的有233家,管理基金规模在50亿至100亿元的264家,全行业大型私募管理人数量占比仅为2%左右,绝大多数是规模50亿元以下的中小型私募管理人。

监管部门在原有3类私募基础上,提出新增私募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类型,主要是为了形成资产管理行业多层级的架构体系,规范行业的发展,促进行业更加细化的专业化的管理。同时,为了满足专业私募基金投资者对所投私募基金配置大类资产的现实需求,丰富市场的产品选择,扶持推动私募FOF等专业性强的机构优胜劣汰。

私募排排网研究部副总监兼定量研究组组长杨建波表示,备案新类型私募有利于银行资管公司、保险资管公司等大型机构等进行跨资产类别的配置,对小型私募不算友好,申请标准和发行产品的标准都提高了较多。私募配置基金的牌照有望打通之前一、二级市场基金不能互投的限制,但随之而来的如何监管也是一个问题。例如,与普通私募基金相比,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以配置跨市场的不同资产类别,一级市场,一级半市场,二级市场,非标产品等都能投资。而普通二级市场私募只能投二级市场的标准化产品。不过,这样的跨市场产品如何监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

这半年多来,基金君在业内了解到,不少机构有意申请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包括头部的一些私募机构、第三方FOF,券商、银行旗下资管等跃跃欲试,纷纷向协会提交申请材料。能够开展跨资产类别配置的投资业务,对机构来说是很诱人的,进行多市场、多策略组合。他们认为资产配置管理人将给私募行业带来发展新契机,有利于FOF更加规范、发展壮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第四类全新私募管理人的出现,标志着私募行业将正式走进资产配置的新时代,更加规范发展。

私募FOF会迎来更加健康发展,但也面临着洗牌局面,强者恒强两极分化格局会出现,重新洗牌后,部分脱颖而出的私募机构将会获得市场的青睐,行业集中度会有所提高。今后,行业优胜劣汰加剧,将要求参与者的专业能力更强,机构需要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从监管分类的角度将私募资产配置管理人作为一种类型进行明确,有利于丰富私募类型,规范和推动FOF业务;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可进行“跨类别”投资,实现真正的多资产、多类别的配置,丰富投资的产品选择,实现真正的资产配置,通过真正的多元化配置,不仅给投资者带来更好风险收益比的产品,也能有利于渠道向管理人转型,提升管理能力,促进行业发展。资产配置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推出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类型及产品类型将更加多元化,此类机构可跨越多种底层资产类别进行投资,实际上不受专业化经营的限制。与公募在“泳池”里循规蹈矩竞赛不同,新类型私募备案后,私募行业几乎是完全自由地在“大海”中竞赛,应用何种工具、投资何种资产和策略完全各显神通,对监管、资产管理等提出了全新要求。

私募排排网定量研究员刘有华表示,从长期看,新增私募基金第4类型对于私募行业将会有较大影响。最大的改变是资产配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范围极大放宽,除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这些常见的资产类别,还囊括了基金份额、衍生品、非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可转债、各类实物资产等10多种类型,比目前的私募证券类FOF更灵活更广泛,投资途径的多样化,必将吸引更多的资金和优秀的管理团队。从短期看,由于申请条件比较严格,符合资质的管理人数量并不多,中小型私募恐怕难以通过门槛,不过仍旧值得期待。对于行业和合作机构来说,新私募类型的规范有利于实现私募机构对全市场品种的覆盖;能引导渠道机构成为受托人,进而强化销售机构的受托责任。

因为此前多元配置的这种模式,大多是由第三方做的,比如财富公司,他们通过FOF的形式来选择私募产品,但这种通过机构渠道销售的方式还不是很规范,还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配置。此前已存在的私募FOF产品和资产配置类私募所管理的FOF产品有所不同。前者的投资类别只能是现有的证券类基金标的,比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等这些常见的基金;而后者的投资类别则比较广泛,像前面所讲的,除了股票、债券、期货、期权等这些常见的资产类别,还包括了基金份额、衍生品、非上市公司股权、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可转债、各类实物资产等10多种类型。因此,将私募FOF纳入监管,也有利于推动财富公司这些渠道机构向管理人角色转变,会让他们有更强的意识和责任,以推动私募FOF更好地发展。

从产品层面上来看,提出初始募集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应封闭存续运作比低于两年等要求,旨在培育长期投资的理念。“资产配置产品投资的标的主要是私募基金、资管产品,这类产品本身流动性较差,不适合短期投资,同时资产配置本身也需要长期投资的理念。” 由于私募资产配置基金将瞄准多类资产投资,包括一二级市场的联动,其对人才需求也较传统私募和公募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相比之下,大类资产配置则需要基金经理对宏观形势、不同资产的趋势变化分析以及在量化策略上具有优势,目前这部分人才是比较稀缺的,像公募机构过去更多以场内投资为主,缺少大类资产配置的经验。”

同样,对投资者以及销售人员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私募FOF(基金中基金)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成为市场上一股新生力量。从国际经验看,海外成熟国家的投资大部分资金都是通过FOF形式等专业机构配置出来,FOF是成熟市场的主流产品之一。我国私募FOF未来必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但目前参与资金大多以机构资金和企业资金为主,个人资金还相对较少。随着我国财富的累积,我国高净值人群多样化理财需求的发展,私募FOF必然会成为其重要的选择,此时规范相关类型产品的登记备案很适当。

文章来源:子路说日 

上一篇:混改的两门新功课
下一篇:各地开出2019国企改革清单 混改与管资本成两大重头戏

鲁公网安备 370112020014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