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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管理人被异常,公示信息增加“已整改”相关标注

发布时间 :2019-08-30 点击浏览: 1407 次

近日,中基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公示页面进行了调整,在”机构诚信信息“一栏中,如果管理人被列为异常机构,并且整改完毕的,会做出标注:本机构相关异常机构公示情形已整改。大家可以通过此处了解到,私募管理人被列为异常之后,到底有没有及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

协会公示截图

对于私募管理人来说,一旦被列为异常,即使整改完毕,也要6个月之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也就是说,异常标识会持续保留6个月,对于整改完毕的私募管理人来说,此次协会对诚信信息做出的调整,在一定程度解决了大家担心被误解的隐忧。

截止到今年7月底,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对外公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达6401家。

其中,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履行季度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134家,未按时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及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2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212家,未按时通过AMBERS系统提交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429家。

综合以上信息以及中基协公示信息,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类情形会被认定为异常机构:

■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

■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

■ 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

■ 未按要求提供法律意见书。

因此,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合规运营,避免被列入异常机构,这对私募管理人后续的业务开展将会产生不利影响。

一直以来,协会不断强化自律管理,不仅提升了私募管理人登记门槛,还持续关注私募管理人合规运营情况,在私募管理人异常、失联、注销等方面强化管理。
      在监管环境不断收紧的情况下,私募合规运营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文章来源:大连市基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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