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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成为限期完成的硬任务

发布时间 :2024-04-15 点击浏览: 48 次

4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落地执行。

《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省属企业应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全面梳理,组织实施专业化整合,制定优化整合方案,明确整合的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原则上两年完成),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主业集中,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由此可见,对省属企业内部的专业化整合是有着明确的时间要求的,下一步省属企业必将紧锣密鼓开展内部专业化整合工作。

一、首当其冲的应是主业之外的权属企业

《办法》从省属企业主业核定标准、核定程序、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并要求“省属企业主责主业载入公司章程”、“省属企业应将本企业主责主业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九条),因此,不符合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的权属企业必然会首当其冲进行清理、优化或整合。

对此,《办法》第二十九条也专门作出了规定,提出省属企业按下列情形对主业、拟培育主业之外的业务进行分类管理:

(一)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低于5年期国债利率的,应明确清理目标,限期清理整合退出;

(二)盈利水平较高,有人才、技术等资源优势,对主业有辅助作用的,应转型升级、融入主业产业链,助力主业强链、补链、延链;

(三)因历史原因形成的、短期无法退出的,应加强对标挖潜、实行独立核算,实现自我造血、自我生存;

(四)符合专业化整合要求、与其他省属企业业务能够产生协同效应的,应统筹优化整合到其他优势企业。

二、符合主业的权属企业也应提前做好被整合的充分准备

《办法》规定“省属企业主业数量一般为1-3个”(第十二条)、“每户权属企业原则上聚焦集团的1个主业方向,避免行业同质化无序竞争”(第二十七条),再结合近期国务院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都频频提及的“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和专业化整合,因此,省属企业必将会围绕自身主业,同时结合“户数压减”、“层级压减”的任务要求,对集团内部产业相近、业务趋同的权属企业进行专业化整合。

对于省属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山东省其实已经提前开展了大量的宣导和部署工作。如:省国资委于今年1月11日召开的省属企业深化专业化整合工作推进会要求“深化省属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组织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不断推动专业化整合工作取得新突破”;省国资委于1月17日召开的省属企业、市国资委负责人会议要求“省属企业要着力优化国资布局,加强主业管理,推进专业化整合,开展“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改革试点”;省委省政府于2月4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指出“要围绕重组整合深化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省国资委于3月21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提出要“深化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对技术相似、业务雷同、有重复投资现象的领域,以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为主体,加大“合并同类、整合关联”的力度;推进企业内部产业相近、业务趋同权属企业的整合,具备条件的要积极探索推行一企一业、一业一企”等等。

国企混改研究院发现,此次《办法》并没有明确提出“一企一业、一业一企”的概念或今后整合方向,或许是“一企一业、一业一企”正处于“改革试点”阶段或“积极探索”阶段。事实上,“一企一业”或是能够相对比较容易做到的,但“一业一企”如果全面推行的话,那么专业化整合的范围或将更大,力度和难度也将更大。

三、关于打主业“擦边球”的权属企业

针对一些权属企业可能会在“主业”概念上“打擦边球”情况,《办法》第十五条对此进行了严格的约束:

省属企业应严格限定主业、拟培育主业的内涵和范围,严禁泛化主业、偏离主业发展;严格区分产业投资布局与业务场景应用边界,严禁无关多元、过度延伸低端产业链;严格把握主业与生产经营辅助性业务的关系,坚持独立经营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利润。

省属企业不得盲目选择无技术能力、人才储备和管理经验的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不得将持牌金融机构的业务、地方金融组织的业务、商业性房地产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不得开展与主业产品、原材料无关的大宗贸易业务;不得在集团业务范围外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业务。

而且,《办法》还规定“省国资委建立健全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主责主业申报核定程序,或提交失实申报材料的,下发提示函责令整改”,以及“对集团本部和权属企业主责主业日常监管不力,存在瞒报、漏报问题的,约谈省属企业负责人”等(第三十五条)。

四、专业化整合应尽量缩短“磨合期”

国企混改研究院发现,《办法》并未对省属企业在确保稳定前提下实施内部整合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但是从惯例来看,企业的重组整合往往会引起职工较大的心思浮动,工作积极性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而且,毕竟会有大量的人员、业务等方面的调整,也涉及权利、利益的再分配,以及管理制度的重建,甚至会有企业文化的冲突,因此,专业化整合后必将面临一定的“磨合期”,也或在各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甚至是管理运营风险。相关企业应提前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并全方位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同时,充分预估重组整合后的各类风险,做好应对预案,最大程度缩短“磨合期”。

总之,省属企业内部专业化整合的大幕已正式开启,并要求原则上在两年的限期内完成,而且专业化整合也与当前国资监管所要求的“层级压减”、“户数压减”任务相契合,因此开展专业化整合实质上“一举多得”。期待省属企业在相关领域整合出一批具有行业领先地位、能够增强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企业。


上一篇文章: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作者:山东国赢国企混改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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